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6〕52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数量和申报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6〕52号)(附件)
二、课题申报有关事项
1.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申报,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ywky.org/keyansys.aspx)注册并填写项目申请后,生成《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用A4纸打印5份并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
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2.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除外)、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
3.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4.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
申报书电子稿同时发送ntgskyc@163.com
科技处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